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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依法行政领办[2017]19号 关于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集中评查的通知
  来源:www.788sb.com   时间:2017-12-21 16:07:11    

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集中评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照我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根据《南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依法行政领办〔2017〕18号)有关规定,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19日期间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集中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我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中确定需要集中评查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考核内容二级指标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材料。

(二)考核内容二级指标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材料。(县区政府)

(三)考核内容一级指标中“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相关材料:每个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3份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以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关材料;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相关材料。

(四)抽查的行政执法案卷;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材料。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考核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县区和部门,需报送督导平台已挂旗相关资料。

(五)抽查的10份疑似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直部门另需报送3件由本部门起草并提交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本部门法制机构出具的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不足3件的按实际数量报送)。

(六)抽查的行政复议、应诉案卷。

(七)考核内容一级指标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相关材料。

(八)考核内容一级指标中“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的相关材料。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便于评查的原则,做好集中评查材料的分类和归集,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逾期未报送的,考核时将视为缺少有关材料予以扣分。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政策法规科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63161876

    执法监督协调科联系人:苗众

    联系电话:63130025

    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人:刘小闯

    联系电话:63161078

 


 

                                            2017年12月21日

宛依法行政领办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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